保修

Mad Catz(美加狮)有限保修

美加狮全球控股有限公司是Mad Catz(美加狮) 的当前商标所有者,并愿意向Mad Catz(美加狮)硬件产品的原始购买者提供这个不可转让的有限担保,但Mad Catz Interactive Inc.(Mad Catz的前商标所有者)而不是美加狮全球控股有限公司制造或销售的产品除外,从某些司法管辖区可能要求的购买或交付之日起,在本文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在产品包装上标识和/或在用户文档中包含的产品,没有材料和制造方面的缺陷,适用法律禁止的情形除外。在我们网站www.madcatz.com的“支持”部分,也会看到此信息。本担保赋予您特定的法律权利和/或其他权利,包括更长的保修期(可能因各地法律不同而异)。 在本文中,“Mad Catz(美加狮)硬件产品”仅指美加狮全球控股有限公司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以下简称“ 美加狮硬件产品”),而不是任何其他公司或法律实体(尤其是前商标所有者Mad Catz Interactive, Inc.)制造或销售的产品。

开始

为了获得本保修支持,您必须在购买后立即在我们的网站www.madcatz.com上阅读我们当前的保修条款和条件,并注册本产品的序列号。

有效的保修请求通常是通过购买点零售商进行处理。如果您的保修请求无法通过购买点零售商进行处理,请访问我们网站的联系我们部分,了解如何与我们的支持团队联系,我们非常乐意为您提供帮助。

补救措施

一旦出现任何违反保修的情形,美加狮全球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责任以及您可获得的排他性补救措施应是美加狮全球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其判断而自行选择:(1)修理或更换硬件,或者(2)退还所支付的价格,前提是将硬件退还至购买点并附上销售收据或注明日期的明细收据的副本。除非适用法律禁止,否则可能收取运输费和手续费。美加狮全球控股有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用新的、翻新的或二手的零部件修理或替换任何硬件产品。任何替换的硬件产品的保修期是原始保修期的剩余时间或三十(30)天,以较长者为准,或您所在司法管辖区域可能适用的任何额外时间。

本保修仅适用于材料和/或制造方面的缺陷,但不涵盖由于以下原因而可能造成的各种损坏:(1)事故、滥用、误用或任何未经授权的修理、修改或拆卸;(2)操作或维护不当,不按照产品说明进行使用或连接到电压不正确的电源;(3)使用非美加狮全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消耗品,例如替换电池,除非适用法律禁止此类限制;(4)最初随美加狮硬件产品一起提供的零部件丢失;(5)非美加狮品牌的设备、零部件或附件,即使是与美加狮硬件产品一起出售的也不例外;(6)可以通过美加狮硬件产品访问或控制的非美加狮的第三方服务; (7)非电气产品附件,例如鼠标垫(表面)、袋子、织物和橡胶制品; (8)正常磨损、撕裂、悬挂和存取;(9)对于非美加狮产品的任何电子设备或个人财产的替换或补偿;(10)之前Mad Catz Interactive, Inc.及其子公司(Mad Catz Europe Limited、Saitek/ Mad Catz Europe Ltd、Mad Catz GmbH等)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其原因是美加狮全球控股有限公司是Mad Catz(美加狮)商标的当前所有者,与Mad Catz Interactive, Inc.及其子公司无关; (11)目前用于商业和/或工业用途、向消费者提供付费服务的美加狮产品。

责任限制

美加狮全球控股有限公司对于任何特殊的、间接的、偶发的或继发的损害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收入或数据的损失(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或因违反关于您的产品的任何明示的或暗示的担保而造成的商业损失,即使MAD CATZ(美加狮)已被告知存在此类损害的可能性也不例外,美加狮全球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责任不超过默认产品的总价值。有些司法管辖区域不允许排除或限制特殊的、间接的、偶然的或继发的损害,因此上述限制或排除可能对您不适用。

隐含担保的期限

除适用法律所禁止的范围外,对本硬件产品的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任何隐含担保仅限于对您产品适用的明示担保期限。有些司法管辖区域不允许限制隐含担保的期限,因此上述限制可能对您不适用。

国家/地区法定权利

根据适用的国家/地区消费品销售法规,消费者享有法定权利。此类权利不受本“有限保修”中保修的影响。

无其他担保

Mad Catz(美加狮)的经销商、代理商或员工均无权对本保修进行任何修改、扩展或补充。

保修期限

美加狮全球控股有限公司针对美加狮硬件产品向原始购买者提供这个有限且不可转让的保修,期限为2年,适用于材料和/或制造方面的缺陷。

合规

FCC和IC警告

此设备符合FCC规则第15部分和加拿大工业部许可豁免RSS标准的要求。其运行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此设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以及(2)此设备必须接受任何收到的干扰,包括

可能会造成意外运行的干扰。若未经符合性责任方的明确许可而进行任何变更或改动,会导致用户失去使用设备的资格。

FCC辐射暴露声明:此设备符合FCC针对非受控环境而规定的辐射暴露限制。

此发射器不得与任何其他天线或发射器放置在一起或协同运行。

IC RF暴露声明:

此设备符合RSS 102第2.5节常规评价限制的豁免要求和RSS-102 RF暴露的符合性要求,用户可以获取加拿大关于RF暴露和符合性的信息。

根据加拿大工业部法规,此无线电发射器只能使用取得加拿大工业部认可的类型和最大(或更小)增益的天线。为了减少对其他用户的潜在无线电干扰,在选择天线类型和增益时,应确保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不超过为成功通信而必需的功率。

欧盟符合性声明:

根据要求,这些产品中的特定产品已经过测试,符合欧盟指令2002/95/EC、2004/108/EC和2011/65/EU的要求。制造商的授权签字人为美加狮全球控股有限公司, Room 6, 16/F., Workingbond Commercial Center, 162-164 Prince Edward Road West, Mong Kok, Kowloon, HK。

PROP. 65警告:

此产品含有一种化学物质,在加利福尼亚州已知可能会导致癌症、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伤害。